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发挥社会组织功能
近年来,随着社会组织快速发展,队伍不断壮大,延吉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认真贯彻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方针,在培育发展上提速增量、提标增质,在监督管理上建章立制、齐抓共管,使各级社会组织走上了制度化、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。目前,延吉市已形成门类齐全、覆盖广泛、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网络体系,并以每年12%的速度递增。
延吉市城区面积40.66平方公里,下辖6个街道、78个社区,4个镇、54个行政村,常住人口60万。全市现有社会组织437家(不含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37家),其中社会团体135家,包括学术性21家占15%、专业性62家占44%、行业性45家占33%、联合性7家占8%;民办非企业单位302家,包括教育类155家占51%、民政类63家占21%、文化类17家占6%、劳动类29家占10%、科技类23家占7%、体育类8家占3%、卫生类7家占2%。
为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力度,2002年,延吉市成立了民间组织管理局,并于2003年组织成立了延吉市民间组织联合会,该联合会的成立为政府和各级社会组织的沟通、协调架起了桥梁和纽带,形成了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的有效组织体系,现有会员单位336家,组织各级社会组织开展经验交流、业务培训、技术咨询与服务等活动共计220余次,在2008年汶川地震、2010年玉树地震、延边州水灾等重大灾难面前,各级社会组织踊跃参与救灾、救助工作,共募集救灾资金173.2万元。
突出重点,不断发展壮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。制定出台《延吉市农村经济协会发展规划》,确定农村专业协会发展总体目标和发展措施,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镇政府,把发展农村专业协会作为重要任务来抓,为协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帮助。几年来,先后培育和发展了小营镇元葱协会、朝阳川镇绿色水稻基地协会、依兰镇大酱协会等16家农村专业协会,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,为民族饮食文化推广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。如小营镇元葱协会现拥有会员470多人,带动农民800多户,每户年均收入达20多万元,使2000多位农民增收致富。
以民为本,唱响群众工作“三部曲”。制定出台《关于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唱响群众工作“三部曲”深入开展“三帮扶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共有378家社会组织与326户困难群众家庭、52户困难党员家庭、12家薄弱基层党组织签订结对帮扶协议。截止目前,教育类社会组织无偿为4660名青少年提供教育机会;劳动类社会组织为2750名下岗职工、残疾人、困难家庭子女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;民政类社会组织无偿为972名孤儿、老人提供帮助;卫生类社会组织利用老人节、“八一”、“九三”等重大节日为282名优抚对象和1287名低保对象开展义诊活动。
创先争优,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。延吉市在新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57家,共有党员420人,入党积极分子63人。去年,延吉市建立“两新”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,明确市财政按每家1000元的标准为新成立的社团党组织发放启动经费,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“两新”党组织书记发放党务津贴“红领卡”。按照“属地管理、行业管理”的原则,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,创新党建管理方式,密切了党群关系。两年来,各级党组织通过公益活动帮助困难群众、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478件,帮扶1218人次,捐款5万多元,捐物200多件。
创新模式,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路子。2011年,延吉市被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,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,我们把推进人民调解进社会组织作为抓手,有效化解社会组织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。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中介组织、行业协会、志愿服务组织和民间公益组织进行明查暗访、规范整顿。两年来,在社会组织中成立维稳工作站34个,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,调解各类矛盾28起,内部矛盾化解率100%。清理取缔、违规社会组织73家。